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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论文题目(国家总署规定论文选题)

发布时间:2023-06-04 02:25:07编辑:小编归类:科技论文

1. 国家总署规定论文选题

可以发行。但要遵循新闻出版总署2008年第34号令。

附件:

(2008年2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公布 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管理,促进电子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与繁荣,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进口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等)、可擦写光盘(CD-RW、DVD-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

第三条 电子出版物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

第二章 出版单位设立

第六条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第七条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八条 申请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资本结构、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二)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出版单位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有关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五)可行性论证报告;

(六)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从事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收回《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二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须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经其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后,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须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十三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终止出版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将有关注销登记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十四条 申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本规定所称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册或者年、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第十五条 申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媒体形态、业务范围、读者对象、栏目设置、文种等;

(二)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申请出版配报纸、期刊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还须报送报纸、期刊样本。

第十六条 经批准出版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新增或者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与出版范围的,须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出版行政部门对从事电子出版物制作的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应当于单位设立登记以及有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制作,是指通过创作、加工、设计等方式,提供用于出版、复制、发行的电子出版物节目源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出版管理

第十八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电子出版物的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出版计划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二十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重大选题,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选题,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选题备案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出版。

第二十一条 出版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同一内容,不同载体形态、格式的电子出版物,应当分别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得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

第二十二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出租、出售本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第二十三条 电子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出版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单位的名称,中国标准书号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及条码,著作权人名称以及出版日期等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二十五条 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电子出版物名称、内容简介、授权方名称、授权方基本情况介绍等;

(二)申请单位的审读报告;

(三)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

(四)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还须提交游戏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图片资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发行合同及发行机构批发许可证、游戏文字脚本全文等材料。

第二十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审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应当符合国家总量、结构、布局规划。

第二十七条 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引进出版批准文号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证号。

第二十八条 已经批准出版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若出版升级版本,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测试盘及境外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光盘,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须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将选题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选题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载体形态、内容简介、合作双方名称、基本情况、合作方式等,并附拟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有关文字内容、图片等材料;

(二)合作意向书;

(三)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二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应在该电子出版物出版30日内将样盘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三十三条 出版单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发放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和复制委托书,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三十四条 出版单位申请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应提交申请书及本版出版物、拟出版电子出版物样品。

申请书应当载明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制作单位、主要内容、出版时间、复制数量和载体形式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电子出版物发行前,出版单位应当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新闻出版总署免费送交样品。

第三十六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条件。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第三十七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规定,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第四章 进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进口电子出版物成品,须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三十九条 申请进口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内容简介、出版者名称、地址、进口数

2. 国家发布论文规范

1、“参考文献”四个字格式为4号黑体,后接冒号。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为5号宋体。书写时需另起一行,书写顺序为:(中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或者(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2、在整篇论文中,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另外,需注意以下三点:

3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4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

5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

3. 国私论文选题

爱国的作文标题可以取以下几个作文名:《红星染血,红旗飘扬》、《壮烈红星,鲜红热血》、《飘扬热血的红旗》、《血染五星红旗,志染九州大地》、《献出生命,收获荣誉》、《祖国儿女》。

写爱国的作文首先就是开篇点题,指出此次写作的中心思想是什么,然后运用大量事实来进行论证,最后升华本文主旨

4. 学术论文选题的限定

论文题目副标题一般在文学论文、医学或科学研究论文中比较常见,因为这些类别的论文,一般都包含有比较长的固定词组,如化学专有名词、疾病名称、文学着作全名等等,论文题目副标题的一般格式要求,当论文题目过长,无法继续精简,我们拆分题目,主要研究内容作为主题目,次要的、限定研究范围的作为副标题,主副标题分列两行,主题目选择二号黑体居中对齐,副标题设置为三号宋体,文字前带破折号居中对齐。

5. 论文选题2021

2021年我国的人口问题包括: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口素质偏低。此外,还有我国总人口增速趋缓,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偏高,人口老龄化加剧,大量的人口流动等。人口问题加重了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6. 论文选题最新

问题一:毕业论文小标题用什么段落格式?

一般地,毕业论文正文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字加黑居左;

正文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加黑居左缩两格;

正文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居左缩两格;

正文其余文字小四号,统一采用1.5倍行间距编排。

问题二:论文的标题怎么写

要看你写什么论文了,但论文题目切忌范围不能太大,因为太大范围的论文我们是光靠你一个人是做不出来的。具体一些更好。可以写如“探析。。。原因及解决对策”、“浅析。。。”都是比较标准和常用的2种论文题目格式。

问题三:论文标题怎么写。。。

你好,论文题目一般是判断句!具体来说要有一个明确的观点!或者称为主题!或者叫中心!比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就是很明确。

对于你的这个题目,问的是如何应对,所以你有一个明确的观点。

7. 论文选题规范

1.选自己熟悉的方向

现在不同专业学的知识比较多,题主要确定1-3个自己熟悉的方向,这样查到的资料好理解,写出来的论文水平也相对较高。

2.选比较新的题目

不要选每年都有很多人写的题目,重复率不好控制,而且不好写出新意。

3.选比较小的题目

题目不要选太大,因为专科研究深度较浅,论文字数也不多,题目大了容易泛泛而谈。

8. 好的学术论文选题应符合哪些标准,如何达到这些标准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

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9. 论文选题必须要符合哪个根本条件

一、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以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和解决现实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选题要符合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要具有新颖性,有创新、有理论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或推动作用。

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花了很大的精力,表达得再完善,也是没有丝毫价值。具体地说,学生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选题。首先,要从现实的弊端中选题。学习了专业知识,不能仅停留在书本上,而要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一番功夫。

理论联系实际就是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去寻找和解决工作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从寻找科学研究的空白处和边缘领域中选题,科学研究还有许多没有被开垦的处女地,还有许多缺陷和空白,这些都需要填补,我们应当有独特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去思考,去发现,去研究。最后,要从寻找前人研究的不足处和错误处选题,在前人已提出来的研究课题中,许多虽已有初步的研究成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有待于丰富、完善和发展,这种补充性或纠正性的研究课题,也是有相当的科学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

10. 国家总署规定论文选题有哪些

曹雪芹和纪晓岚谁是《红楼梦》真作者,十大历史证据面前一目了然

《红楼梦》百年研究史上的两大难题,贾宝玉家的故事是谁家往事,贾宝玉的原型是谁?《红楼梦》原名《石头记》,《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的时间是1784年,1784年梦觉主人为《石头记》作序的时候,才将其书名更改为《红楼梦》。此事发生在《石头记》问世三十多年之后!

红楼梦真神专栏《懒云斋初评石头记》已经发布《红楼梦》书里的100条历史常识已经告诉读者,贾宝玉家大院就是皇宫大院,贾宝玉的原型就是废太子,保成二爷,爱新觉罗胤礽。知道贾宝玉的原型是谁,知道贾宝玉家族是谁家,就算看懂《红楼梦》了,最后也就能知道《红楼梦》的真作者是谁了。纪晓岚和曹雪芹谁是《红楼梦》真作者,十大历史证据面前一目了然。

证据一:纪晓岚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纪昀(1724年7月26日-1805年3月14日),字晓岚,别字春帆,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孤石老人,直隶献县(今河北省献县)人。清朝政治家、文学家。

而曹雪芹这个人物是《红楼梦》问世160年后才出现的,曹雪芹这个人是胡适先生猜出来,胡适先生先猜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没多久又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这样的胡乱猜测很是奇葩,纯属瞎胡闹!曹雪芹是历史上无法证明存在的人物。

证据二:《红楼梦》是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原名《石头记》,它被列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是一部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堪称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红楼梦》的原作者一定是文学大家,诗词大家,戏曲大家,美食大家,还熟悉佛学,医学等诸多杂学。这样一个人一定是大名鼎鼎,名声在外的人物。

纪晓岚以博学多才著称,他阅历广博,性情诙谐。他学宗汉儒,博览群书,工诗及骈文,尤长于考证训诂。野史上说他是个风流才子,喜欢用大烟袋锅子。他是清代政治家、文学家,官员。历任左都御史,兵部、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曾任《四库全书》总纂修官。纪晓岚具备汉文学第一高手写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红楼梦》的能力和条件。

再看曹雪芹这个人物,因为曹雪芹本身就不是真实历史人物,所以曹雪芹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任何文章和诗词。《红楼梦》的作者是汉文学第一高手,这样文学修养极高的人物就是文学草稿都是珍品,就跟唐寅画作一样,不可能一篇文章,一首诗词都没留下的。

证据三: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的证据是一条也没有,胡周先生连瞎编的证据都没有,这太清楚了。但是曹雪芹这三个字在《红楼梦》批语中出现过,看看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此批语清楚明了,《红楼梦》全书里的人物名字也好,批语里的名字也好,没有一个是真名实姓。假定曹雪芹三个字是代指一个人,

曹雪芹这个人名下的著作是《金陵十二钗》,既不是《红楼梦》,也不是《石头记》,历史上好像没人见过《金陵十二钗》这本书?又是历史上查无证据的情况。

证据四:假定曹雪芹三个字是代指一个人,文学常识是证据四的基础。批语里的最后一句话: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披阅,是一个汉语词组,意思是翻看(书籍),展卷阅读。在《红楼梦》等著作中多次出现。增删的意思是增补和删削。这两个词组可没有写作和创作的意思,假定曹雪芹三个字是代指一个人,这个人也不是写作和创作。

证据五:对照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句批语,看看《红楼梦》书里批语里明确说出写作和创作的这个人。

庚辰本眉批云:开生面,立新场,是书不止《石头记》一回,惟是回更生更新。且读去非阿颦无是佳吟,非石兄断无是章法行文,愧杀古今小说家也。

第六回一句:“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细细言来。”“待蠢物”三字下,甲戌本有双行夹批云:妙谦,是石头口角。第二十回写到黛玉抽抽噎噎地哭个不住,宝玉欲以温言劝慰时,不料自己未开口。庚辰本有夹批云:石头惯用如此笔仗。

第十七回:“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一段,庚辰本有眉批说:如此繁华盛极花团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绝。是阅历来诸小说中有如此章法乎。

研读一下《红楼梦》里的脂批就会非常清楚的,脂砚斋与《红楼梦》作者有共同生活经历,脂批说石头即作者。假定批语里的曹雪芹三个字是代指一个人,那批语里几十次提到的石兄(石头)就是《红楼梦》的作者。

证据六:《红楼梦》原名《石头记》,《石头记》书里是有脂砚斋批语的,这就好像现在的语文阅读理解题库一样,是带有解释和说明的!《红楼梦》书里的批语其实已经告诉读者:《红楼梦》作者就是石兄。

“石兄”的小名叫石头,《石头记》里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王熙凤为中心的故事就是他讲述和记录的,所以书名就叫《石头记》。“石兄”有个雅号:石云。

纪晓岚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纪晓岚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孤石老人。《石头记》就是石头说,石头说就是石云。《石头记》里的故事就是写在一块孤独的石头上,孤石老人就是那块孤独的石头。

证据七:《红楼梦》开篇告诉读者,书中故事是一块石头记录的,这块石头会说话。石兄让空空道人抄录此故事去传世,传世用现代名词解释就是出版发行。空空道人听从石兄的建议,抄书传世。

《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现实生活中是谁抄书后让读者看到的《红楼梦》呢?是脂砚斋老先生,《红楼梦》书里的空空道人不是别人,她就是大名鼎鼎的脂砚斋。空空道人,空是多音字,空这里取四声比较合适。有空的意思。道就说的意思,也可解释为讲解,人就是指读者。脂砚斋有空写批语给读者讲解《石头记》。

空空道人是从石兄处得到的故事,脂砚斋是从作者处得到的故事。石兄也是现实生活中的作者无疑,脂砚斋就是从石云手中得到的《石头记》。石云就是纪晓岚。

证据八:纪晓岚的仕宦生涯和学术活动展开在十八世纪中后期,正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一个重要的枢纽时期。纪昀一直是官方学术工作的领导人,凡有编辑之役、修书之事,他必在其间。他一生中领导和参与多部重要典籍编修。因此,纪晓岚是中国文化史上有重大贡献的学者。

一个人的习惯成自然,每个人的习惯都是规律性的行为。文学家的行文习惯也是一脉相承的,纪晓岚的很多行文技法和习惯在很多作品里都是有影子的,对照纪晓岚的其它作品,读者会发现《石头记》里的行文技法和习惯,跟纪晓岚的很多作品里的行文技法和习惯几乎一模一样啊!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纪晓岚喜欢用春这个字,他是字晓岚,别字春帆。纪晓岚的作品里用春字很普遍,《红楼梦》书里的春字用得也很普遍。贾府四春: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都带春字的名字。元迎探惜(原应叹息)。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三春过后就剩下叹息和可惜了。

证据九和证据十都是实物证据,这两件实物证据都能到世界大拍卖行叫价的,这两件证据小编虽然知道,但它们可不属于小编,这是红楼梦真神的珍藏,有缘或许一见。红楼梦真神专栏《懒云斋初评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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