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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清样什么样子(论文清样还能修改吗)

发布时间:2023-06-09 07:00:05编辑:小编归类:经济论文

1. 论文清样什么样子

清样是一个出版术语,出版过程中编辑打印出来的杂志或报纸草稿,以便校对和排版,那就叫清样

2. 论文清样还能修改吗

定稿 :修改并确定文稿,修改后确定下来的文稿。

定稿,汉语词语,读音是dìnggǎo,意思是修改并确定文稿。修改并确定稿子,全书由主编定稿。这本书今年定不了稿。修改后确定下来的稿子,年内可以把定稿交出版社。

例如论文定稿解释:论文经过多次修改后的最后一版,每所大学要求的定稿格式不同,学校会发文通知。但是主体部分主要包括:目录、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有的还要求参考文献作为附录。

在论文定稿之前,一篇毕业论文往往需要征求导师的意见,之后针对导师的建设性意见我们要对论文进行多次修改。

3. 论文清样包含哪些部分

1.综述、个案、译文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经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学术水平者除外)。

2.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认定为有效论文。

3.自发文之日起,同一期刊同一期上刊用两篇(含两篇)以上论文(论著),只认定为一篇;同一年度内,在国内不同有效期刊上、市厅级专业刊物上刊用三篇或三篇以上论文(论著)的,只认定为两篇。

4. 论文青样

是因为平时大家投稿、修回总是很积极,会及时登陆邮箱或杂志主页密切的关注文稿状态和进展,脑子中的那根弦一直绷得很紧,但是收到接受通知邮件后大家都感觉松了一口气而松懈下来,不是那么紧张的关注文稿进展,这样有时候会错过一些关键邮件(尤其是当投稿邮箱不是常用邮箱时),从而造成一些不良后果,极端情况就可能会导致文章被撤稿,功亏一篑。为了减少类似的悲剧发生,笔者今天就和大伙聊聊文章接受后的那些事儿,分享一下文稿接受后需要处理的问题,结合常见实例给大家一些建议。

首先,是清样(proof),这是文章接受后最重要的一步,到了这一阶段,一般不允许作者再对文稿做过多修改,只可以更正一些不影响结果和结论的小错误,而且几乎所有的杂志清样时都会请作者仔细核对作者信息和单位。

由于不同杂志开始清样的时间和步骤都不太一样,所以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杂志是由出版社来负责清样事宜,杂志社在发送接受邮件通知作者后就会在一定时间内将文稿转到出版社(快的1-2天,慢的也需要几个月),然后出版社就会与通讯作者联系清样事宜,可能是对已经排版好了的PDF版进行确认,也可能是请作者直接在online上处理。

而有的杂志会由专业的语言编辑对文稿进行润色后再发给作者进行核对清样,有时候甚至还可能会有一些文稿相关的问题需要作者修改,此时作者按要求处理即可,一般来说这类杂志的清样时间与接受时间间隔要长一些,有的甚至长达一年,所以这期间作者需要时刻关注通讯作者邮箱。

还有一类online杂志如Plos One,在文稿接受后就会直接以接受版本online发表,但是接受前也会让作者按照杂志要求仔细修改文稿,也就是说,在接受前有一个类似清样的处理过程。到了这一阶段,作者一定要记得不能随意更改关键数据,作者如果更改了数据是有可能会导致文章被杂志社撤稿的,所以一定要记住清样时不能更改关键结果和结论。

然后,就是版权转让协议(CopyrightTransfer Agreement),这个协议不是所有的杂志社都是在接受后签署,有些杂志社会要求投稿的时候签署这个协议。所以如果是文章接受后要求作者签署这个文件,作者一定要及时签署,以免耽搁了文稿接受后的处理速度,一般来说,杂志社在没有收到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之前,文章是不会发表的。

最后,是收费问题,这个也不是所有的杂志社都有的,有些杂志是收费发表,有些杂志是需要收取彩图费用。但是,这个收费问题也需要慎重对待,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对于需要收取费用的杂志社来说,作者不缴费文章也是不会发表出来的。

除此之外,有时候作者可能及时返回了清样,但是没有及时付款或彻底忘记付款,最终也是有可能导致文章被杂志社撤稿的。所以不要心存侥幸可以免单,如果真的想要优惠,可以直接跟杂志社申请,因为很多杂志是有一定的减免政策的。

5. 论文清样什么时候出来

一.内部图书出版流程  选题报批――签订出版合同―→来稿登记――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加工―→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或签发―→电脑排版,打印初稿―→一校―→电脑改错改版―→二校(送作者校)―→电脑改错―→三校―→电脑改错―→责编通读清样,对红―→封面设计,审核―→印前审读―→电脑改错―→印刷厂印刷、装订―→样书检查―→新版书审读  二.外部出版流程:  1.确定所出版的图书的类别(如文学、教辅、论文等)。  ↓  2.确定所出版的图书的发行方式:如①赠送亲友、直接销售或邮寄到读者手中②通过书商或二渠道发行③进入新华书店等国营书店。  ↓  3.确定所出版的图书的书号:如①国内省级书号②国内国家级书号③香港地区出版社书号。  ↓  4.确定所出版的图书的开本大小、册数、码洋(定价)、印张数(页数)、总字数、作者(主编)等相关内容。  ↓  5.确定是否要求在作者当地制版、印刷。  ↓  6.本中心核算出所要出版的图书的具体费用。  ↓  7.将书稿内容打印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本中心进行预审,如果通过,将由本中心上报至出版社终审。  ↓  8.如终审通过,作者将与本中心签订出版协议,并交纳出版费用。  ↓  9.相关费用到账后,本中心立即安排图书的编、排、校和印刷工作。若作者要求在当地制版印刷,本中心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出版通知书、书号、条形码胶片、版权页等手续。  ↓  10.印刷完毕,本中心将书稿邮寄或托运到作者处,本中心保存20本作为出版部门备案。异地自行印刷后的图书也必须向本中心寄送20本作为相关部门的备案。  ↓  11.替作者在本刊官方网站上进行宣传等后续服务

6. sci论文清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不断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在攻读相应学位期间,以学位论文相应内容为基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研究生为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导师应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

第三条 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者,第一作者单位可以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也可以为1南方医科大学和2××医院(1、2为共同第一作者单位,但1、2的顺序不得颠倒);通讯作者单位署名要求同第一作者单位。

第四条 与国外单位联合培养者,学校可以为非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单位,但导师必须为共同通讯作者。

第五条 学术论著有并列作者时,其后的作者排名按前面作者人数依次顺延计算。

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SCI(科学引文索引)以各检索系统年度《期刊引用报告》为依据,SCI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年度《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为准。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版)、中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版)、《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以学校认可、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 申请博士学位

第七条 各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除外,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和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除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八条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一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二类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著,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第九条 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专业及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3篇;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第十条 各专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前半区以上(含)期刊(或IF>7)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十三条 本章中未特别注明的第一作者均指排名第一的论文第一作者。

第十四条 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者,可准予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三章 申请硕士学位

第十五条 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除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论著:

(1)SCI论文分区四区以上(含)期刊的论著第一作者;

(2)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的论著前二作者;

(3)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的论著前三作者;

(4)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的论著前四作者。

第十六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统计源(含)以上期刊或《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十八条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第十九条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延续和进一步深入课题研究,争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著,对于毕业当年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如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允许其不发表学术论文,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条 导师近三年内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著的,其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确因课题需要不便发表学术论著,并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在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陈述理由,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也可以不发表学术论文而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的,可提前申请毕业答辩和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答辩,否则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答辩。

第四章 相关成果界定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以排名前二位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成功申请国际发明专利1项,等同于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SCI论文分区第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二十三条 凡学位论文为保密课题的研究生,课题密级应由下达课题主管部门批准,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后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承担机密级(含)以上课题的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相应的保密论文集发表3篇学术论著或向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相应保密论文集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向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报告,才可申请答辩。所发学术论著或政策咨询报告须由学位评定委员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鉴定是否达到相应学位申请要求。承担秘密级课题的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的非保密内容按相应要求公开发表,方能申请答辩。

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从事涉密课题研究保密承诺书》,经校保密委员会或下达课题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否则不予认定。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只限定于在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著。

第二十五条 申请各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不包含文献综述、病例分析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第二作者单位、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的,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本条仅适用于硕士研究生。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申请前,应按规定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研究生发表论文信息采集》,并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封面、刊物目录和论文全文),或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出处的超链接(电子版)供审查。

第二十八条 提交的学术论文应以正式刊出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清样、校样或录用函,但需导师签名担保。对于未能如期正式发表的,取消导师以后的担保资格。

第二十九条 缓授学位研究生,如以中文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最迟应在毕业1年内申请补授学位;如以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最迟应在毕业3年内申请补授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发展要求,制定不低于本规定的发表论文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2013级研究生起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7. 论文清样是什么

1、提交论文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申报上一级职务当年6月30日止。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的依据。

2、课题要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局级及以上课题(课题组第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并通过验收。

3、医学继续教育:1类学分每年5-10分2类学分15-20每年共计25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1、2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

4、执业资格:申报对象应按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申报评审,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专业。

5、学历要求: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6、计算机要求:45周岁人员不作要求。45周岁以下须获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7、外语要求:50周岁以上、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中药专业人员免试。正高A级。

8、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要求:其中晋升主任医师,须在任现职务和下一级职务期间,累计时间不少于4个月。

9、援非医疗队政策: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援非医疗队专业技术人员只确认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参加统一评审取得,但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人机对话业务考试。

够详细了吧,如不明白再提问

8. 论文清样一般发表前多久

要求

1、非医学背景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临床医学背景的临床医学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二、上述要求说明如下:

1、医学类核心期刊范围为2012年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制定的《南开大学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表》。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博士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等同于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在两篇论文中,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刊出的论文至多为一篇,且须提交出版单位确认公函(内容包括发表日期或卷、期)及论文清样(或论文文本)。

5、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所在临床教学医院及南开大学作为署名单位。

6、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

7、医学背景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共同第一作者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论著(导师为另一作者除外),要求论著影响因子≥5。

三、认可方式

研究生在学期间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均应通过南开大学图书馆认证。

四、其它

1.凡未经导师审稿签名的学术论文(导师参加署名)不得投寄发表。

2.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另作规定。

3.本规定从2009级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4.其它未尽事宜均遵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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