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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口供论文(中国古代口供)

发布时间:2023-06-11 11:50:08编辑:小编归类:文学论文

1. 中国古代口供

宋慈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南宋法医学家。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宋慈断明洞房凶杀案:南宋绍定末年,汀州府长汀县令赵明汝年事已高,将致仕回乡,朝廷已委派宋慈为长汀县令,十日后将从南昌来汀赴任。连日来,县衙上下人等都为新旧交接之事忙碌着。

一日早晨,一名叫苏三的人跑到县衙来报案:

“离城不远的三里坪村有孟家讨亲,本是一件喜事,谁知酒后客散,三更时分新郎突然死在床上。发觉后,一家人号啕大哭,新娘子脸色刷白,不知何因。”

老县令赵明汝一听事关人命案件,顾不得将致仕回乡,立即与县丞严必修带着仵作皂隶前去白家验尸。仵作验后报道:

“禀老爷,死者口歪舌紫,脸色青白,系中毒身死。”

赵县令回到大厅提问新娘,看她善良端庄,吓得全身打颤,不像是个新婚之夜毒杀丈夫的凶手。县令便叫大家退下,独把新娘与县衙文书留下。县令温声问道:

“我且问你,你要从实回话。你刚拜堂成亲,洞房花烛夜,想来没有什么仇怨,新郎究竟怎样死的,只要你说出实情,本县当秉公处理。”

新娘看县官口气温和,便边泣边诉:“民女名叫白兰花,昨天未时左右到达孟家,以前从没有来过。新郎怎样会死,民女也想不出道理。”

“你们俩见过面,谈过话吗?是何人给你们做媒的?”

“他到过民女家一次,阿妈叫民女出来斟茶,民女斟完茶后便进去,彼此并没有谈过话。过后爹妈提起这桩婚事征询民女意愿,民女就依从了爹妈的话,同意了这桩婚事,至于是谁作媒介绍的,民女不清楚。”

“拜堂后新郎曾进房吗,是什么时候?”

“天将黑时,听见外边客人上席,婶娘端了食物进来说:‘兰花,你也饿了,这面碗鸡要你两口子吃,这是规矩。’婶娘走后,民女朦胧间看到窗外有个影子进来,在桌边站立片刻又走出去了。只因民女头上遮着头盖,看不清楚他的面庞。

“你们新婚同床,总有话说,得老实交待清楚。”

“新郎进房来掀我的头盖道:‘兰花,这面碗鸡我们一同吃吧!’民女不想吃,便没有回答。只见他喝了几口汤,并自言自语地说,我喝醉酒了。说完就自已脱衣上床,等民女脱衣上床,他已睡着,没有谈话。”

“他死前情况怎样,总不可能是睡着无声无息地死去。”

“睡了没多久,民女发觉他翻来覆去,口里哼哼唧唧着说,好难受!民女起身一看,见他脸色大变,汗出如浆,口吐白沫。民女吓坏了,慌忙打开房门喊救人,等家中人进来,他已不会动弹,已气绝身亡。”说到这儿,兰花不由哭出声来。

“莫哭,莫哭,本县问你,你以前曾和别人谈过婚姻吗?”兰花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是俯首说:“没……没……”,因为她年方十七,一向都在家中烧火、洗衣、养猪,很少和外人接触。

接着,县令又提问了死者的父母,老人家回道:

“儿子身体一向健旺,怎么一进新房就会死去,莫不是和这媳妇前世有冤!”接着又说:“她……她是个扫帚星,克夫命呀!”

再提审死者的婶娘:“鸡是你端进房的,是谁放毒,或者说有人唆使你放毒,故意陷害于她,如不老实交待将动刑受苦。”

婶娘哭道:“民妇先前并不认识她,与她无仇无恨,我怎么会放毒?我不曾生养,把侄儿视作亲生。老爷,民妇冤枉啊!”

赵县令与县丞观察新房,见桌上那碗面碗鸡犹在,即命呼狗来吃,不久立毙。县令嘱将死者入棺而不钉盖,候再检验。把“犯妇”兰花与婶娘上枷,押回县衙。

是夜赵县令召县丞磋商。因他即将致仕回乡,意欲县丞办理此案。县丞严必修是个老官吏,素以办案“快刀斩乱麻”著称。此时心中存了个小九九,本就想在新县令宋慈上任前展示自己的才能,听老县令如此说,正中下怀,便一口允承了下来。

翌日,县丞严必修开堂,传来死者父母、报案人苏三、地保孟老四,在狱中提出“犯妇”兰花与婶娘。堂上两边皂隶,吆喝助威,吓得兰花浑身颤抖。严必修叫开了兰花的枷,问道:

“新婚之夜,应该两情融洽,为何竟谋杀亲夫?”

“民女……民女没有谋杀亲夫。”

严必修一拍惊堂木,喝问道:“已经验明死者口歪舌紫,脸色青白,鸡中有毒。房中又只有你两人。证据确凿,岂容你抵赖?”

“大老爷,我和他只见过一面,无冤无仇,怎会害死他?况且我父母作主,自己愿意嫁给他的。”

“看你娥眉杏眼,颇有姿色,难道无人勾引吗,到了县衙大堂,你还是老实招供了吧,免受皮肉之苦。”

兰花回答道:“民女平日多在家中做事,有时出门下田也与父兄同去,实无勾引情事,大老爷,你可要有真凭实据啊,不能冤枉民女啊!”

严必修一听,双眉倒竖,吼道:“好一张利嘴啊,看来本就是个刁妇。哼,大堂之上,你想隐瞒抵赖,可打错主意。我再问你,为什么洞房之夜要谋杀亲夫,用的什么毒药?”

兰花泪流满面,高声喊道:“大老爷,民女确实冤枉啊!”

严必修又问死者父母:“你们可知道她以前曾和谁家谈过亲,曾有谁常和她家有来往?”

“这可不知道,只听说她做事很勤快,人都夸她,只是我儿在酒席上还好好的,一进新房就死在床上,不知谁放的毒?”

县丞严必修又问报案人苏三:“为什么他家里人不来报案,而是你来报案,你和他家是何亲故,如此关心?”

苏三答道:“小民与他家是邻居,因见他全家都恸哭在房中,事关人命案子,怎能无关呢?”

再问婶娘:“面碗鸡她的家娘不端,却要你端?放毒的事肯定与你有关,如不实说,当判你与犯妇同罪。”

婶娘吓得连连叩头道:“大老爷啊!民妇冤枉啊,民妇一向待侄儿视如亲生,岂会狠心放毒,可也没见谁放毒啊?”

县丞严必修问来问去,不得要领,心里烦躁,便一拍惊堂木,指着兰花道:

“房中只你二人在场,新郎死在床上,人证物证俱在,你不招,那就尝尝苦刑的滋味,或许你就老实肯招了。”说完,他抓起一支刑签丢在地上,喊声“上刑”。

但见两个如狼似虎的皂吏冲上前来,把兰花十指上了夹。俗话说“十指痛人心”,钳夹一抽紧,只痛得她如针刺心肝,额上滴滴汗珠如豆,一霎间便晕了过去。县丞方才叫松刑。皂隶在这兰花脸上喷了些冷水,好一会才苏醒过来。县丞瞪着眼斥道:

“白兰花,到了县衙大堂,怎容你抵赖,你招还是不招?”

秀兰十指紫黑,疼痛难忍。县丞的话她听不清楚,只觉得两耳轰鸣,好久都答不上话来。县丞见了,大怒,又吼道:

“大刑伺候。”

两个皂隶抬上一盆火炭,里面烧着两把火红的烙铁。兰花看了全身都凉了半截。她想:“这是前世的冤债,招也是死,不招受尽苦刑也是死。”她横下一条心,大声回答道:

“看来只有做个冤死鬼了!我招就是了,是我毒死的!”

县丞严必修狞笑道:“你用什么毒药,什么时候放的?”

兰花只听说过砒霜会毒死人,就说:“是用砒霜,没有旁人的时候放在鸡汤里。”

“你为什么要毒死他?”兰花实在说不出原因,便低头不语。县丞见她不答,也不去理她,当堂判道:

“杀人偿命,法不徇情,既然招认,你就在供词上画押吧!”

兰花心如铅铁,撑起身子在“口供”记录上面连画了三个圈圈。县丞一声“退堂”。狱吏上前给秀兰戴了枷,把她打入死牢里。

县丞严必修向县令禀报了审案经过,赵县令心有疑虑,他思考再三道:“人命关天,不草率,可将案情如实上报,等新县令上任后再行定夺。”

且说报案人苏三与孟家隔邻,先以捕蛇为业,后做起贩牛生意,颇有资财,却爱好女色。他原配毛氏是童养媳成婚,由于姿色平常,为人老实,苏三嫌弃,婚后一年多就诬其不贞,一纸休书把她逐回娘家。苏三往赣南诸县贩牛,赶回汀城出售,常住于营背街金沙河畔的悦朋客栈。

客栈老板娘柳红英虽年近三十,却白皙娇好,眼睛水灵,擅长炒炖牛肉,卤腊拼盘,更善于招徕宾客,故生意做得红火。

她原是苦弥岽下山里人,随夫来到城里开客栈,不到一年,丈夫征调南疆服役。此后,单靠红英独立撑持门店。苏三做牛贩生意,有时滞销,便也自宰牛出售,有时便宜赊卖给红英加工,方便顾客。闲着无事也帮红英做引起粗活,红英对他颇有好感。

悦朋客栈原是旧房,年前典来装修的,今老房东去世,欠下债务,后代要将房产卖掉。一日,红英对苏三试探道:“苏老板,这房子我想买下,只是还差点款项不敷,不知苏老板能否代借我一些银子吗?利息按月照付。”

苏三对她早已垂涎三尺,便赶快拿出银两包袱道:“这里有买牛的银钱80两,先借与你,算什么息?待你有钱还我就是。”红英很是感激。当夜,红英炒了几盘菜,亲自陪苏三喝酒,边喝边谈,两人都有醉意。苏三挑逗道:“你很难得,丈夫出门一年余,没人敢进你房间半步,你难道真的不感寂寞?”

“每天累得腰酸腰痛,哪里还懂得什么寂寞。”苏三看她酒后两颊红晕,饶有春意,便轻声道:“我能进房一步吗?”红英望着他佯嗔道:“你不怕打就进来。”“你不关房门,我就敢进去。”

是夜二更过后,房客都已睡静。苏三悄悄摸到红英房门口,见房内尚有烛光,一推门,果然末关。他便大胆进房,把门关了。这一夜,久旱逢雨,一对男女,自是情意浓洽,相识恨晚。自此成为露水夫妻。“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久了,桃色新闻便传扬开了。

二年多后,红英丈夫自南疆回来,以战功封为偏将,因作战时大腿受伤,调回长汀兼管缉盗之职。一对情人虽然情意尚存,却没有机会接触,于是红英便劝苏三另找一个年青的妻子。

白兰花长得清秀娴静,在于县西村算是个美女。苏三早已垂涎,曾托人说亲,愿出90两白银为聘金。由于苏三有“艳事”传闻,兰花父母均不同意。有次苏三、兰花在田坝相遇,苏三赠金戒指为铒,不料兰花看都不看,忙转身快步走回家中。不久,她受聘给孟家。

这使苏三感到恼火,心里忿恨。婚前,苏三曾找孟清,说他与兰花家先有谈婚,不应夺人之爱,孟清道:“婚姻全凭缘份,怎能说是夺人之爱?”“我愿送你白银50两,劝你把这婚事退了,别找一个俏婚妇。”“你有钱不要摆阔气。”气得苏三挥着拳头骂娘,被个白头樵夫听到。这是一条线索。只是县丞严必修没有深入查访,凭主观判断,岂能不造成冤案!这是后话。

新县令宋慈不日上任,赵县令已告养回家。县丞谒见宋县令,不免谈到“新娘毒死新郎”一案。宋慈关心民瘼,当天就调了案卷、验尸记录,发现了不少疑点。翌日,宋慈派出亲信随从到事发地三里坪和兰花娘家于县西村暗中查访,自已亲自带着衙役、差隶、仵作到三里坪再次开棺验尸。

到了三里坪,由于这段时间天气较冷,故开棺后察看尸体尚未腐烂,只是臭气难闻。宋慈命抬出坪中检验,周围站着不少人观望。仵作喷过烧酒,几个衙役把尸体抬在谷笪上反复认真检验。宋慈问仵作:“是否砒霜致毒?还是其他毒药引发致死?”

仵作认真验过,答道:“不是砒霜,因仍无血,也不是断肠草,因腹脐肛门无血;尸体青白,舌头与双手黑紫色,要开腔检查。”宋慈乃亲自检验一遍,并道:“据前次验尸记录,有一只大狗将放毒鸡肉与汤食尽,二刻钟全身痉挛而死,找出这只死狗来。”不久,孟家人将已埋土的死狗拖来。宋慈命仵作先将胸腹部毛剃去,明显颜色呈青白而带有紫色斑点,再剖开胸腹腔,胃内有鸡肉糜烂残渣,细验后发现有蛇腥气。宋慈乃入屋私问死者父亲道:“此地有以捉蛇养蛇为业的人吗?”其父答道:“有,隔邻苏三,”即报案人。此时派到三里坪调查的吏员来报:“报案人苏三忙于打探消息,事有可疑。”

宋慈命吏员在苏三近邻带一老年妇女来问话,宋慈与老妇闲谈约四五刻钟,然后让她回家。宋慈随即派人暗里跟着,看有谁找她问话。果然苏三到她家中,询问宋慈问话情况。宋慈便迅传苏三到来问道:“你当时报案是怎样报的?”苏三滚瓜烂熟又说了一遍。宋慈瞪着眼睛看了他一刻,却不再问讯,看他虽然故作镇静,脸上却皮肉颤动,惊恐不安。宋慈便命搜查其家,搜出毒蛇20条,蛇毒1瓶。宋县令已经心中有数,便命本村地保孟老四上前问道:“你应该有有去孟家喝喜酒,可曾看见苏三,他中途有没有离开过席位?你要如实讲来,如有包庇,其罪不赦。”

“禀大人,苏三确有来喝喜酒,还与我同桌;但觉得他精神恍惚,中途确曾离开过席,好似无心喝酒。另外,我还发现村后一个小鱼塘,大小鱼都死光了。”宋慈命衙役数人前往小鱼塘将水放干,寻找有无什么物证。二刻钟后回报,在塘底搜出小瓷瓶一个,与苏三家中搜出蛇毒瓶子一模一样。至此,所有证据都指向报案人苏三。宋慈便在孟家门口传言,如有人知道苏三情况,前来揭发作证者赏银十两;知情不报者,犯包庇罪,判处坐牢监禁。然后宋慈一行押着人犯苏三回衙,关入单人囚牢。

几天后,去于县西村调查取证的已回,并带来兰花胞兄,呈申冤状。去营背悦朋客栈附近调查取证的也陆续取证回衙。宋慈遂定于寒食节那天开堂审判洞房凶杀一案。

开审这天,宋县令主审,主薄古采英、县尉陈正夫陪审。县丞严必修及仵作一旁听审。宋慈先叫白兰花上堂,除去枷镣,再传兰花胞兄上堂道:“白令明,你的申冤状,我已看过,你再陈述一遍。”

白令明下跪下道:“胞妹兰花确实冤枉!她年方十八岁。胆小怕事。她的婚事,是由我父母作主,她自己亦表示同意。往日孟清来我家,只见过一面,无仇无恨,何以新婚之夜,兰花会毒死新郎?县衙老爷既没有到我村调查,也没有去调查三里村孟家有无仇人,就一审定案,我白令明愿以生命担保我胞妹决不会新婚之夜无缘无故毒杀新郎。请青天大老爷审清案情,以免滥杀无辜,造成冤案。请大人明察。”

“孟家提亲之前,还有谁家来你家提过亲,有无本村人与你妹频繁往来?你得说实话,方能救你妹一命。”

“有牛贩子苏三来提过亲,肯出90两白银为聘礼,还说等到我大婚时他还会尽力帮助。

“苏三愿出90两,你父母为何没有答应他?”

“婚姻要靠双方自愿;总得要妹妹自己愿意方可。苏三虽有钱财,但他年龄比我妹大十来岁,更主要的是他在西村名声不好,曾骗奸过杂货店的女儿,又和古家媳妇打得火热,故好人家女子谁也不肯嫁给他。”

宋慈道:“你讲的如果不是实话,要判诬告罪,下去吧!”

接着又提问悦朋客栈女老板柳红英道:

“你开客栈的资金是否苏三所出?据调查,你曾和苏三同居过,得了多少银两,按实说来,本县当酌情处理。”

柳红英自知有错,据实道:

“民妇夫妻上城开客栈,全是丈夫筹措资金。丈夫被调南疆出征后,苏三来住店,因买店时民妇向他借得白银80两。民妇并没意思勾引他。一夜酒后,他偷进民妇房中,民妇无力抗拒,就糊里糊涂做下了蠢事。此后来来往往,有过一段时间,,这是实话。但民妇并非卖身自贱。自丈夫归后,他不敢来,从此再没有纠葛。”

宋慈又传白头老樵夫上堂问话,老樵夫陈述苏三某日曾与死者孟清争执的原话。

宋慈道:“据重新验尸,是蛇毒致死。三里坪村只有罪犯苏三养毒蛇。现请主簿宣读重新验尸及调查的经过。”读毕,提案犯苏三上堂。宋慈问道:“现人证物证俱在,你尚有何言?”苏三无话可说,面色灰白,遂命画押。宋慈判道:

“罪犯苏三好色,为争娶兰花不成,忿而用毒液谋杀孟清,罪大恶极,处以极刑,候呈州守批复执行。红英与罪犯勾搭成奸,罚白银100两为孟家治丧之用。兰花无罪释放,由其兄带回家中。白兰花,只是本县要问,你为何画押时连画三个圈圈。”

兰花上前跪拜谢恩。然后道:

“天冤枉人,有神不灵;地冤枉人,有地无门;人冤枉人,无罪受刑!”

宋慈听着,眼瞪严必修训斥道道:“为官执法者要重证据,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尔为官二十多年靠酷刑逼供,造成冤案,停职候参。仵作验尸马虎应付,判坐牢半年,以示儆戒。”经此一案,汀城百姓无不称誉宋慈为宋青天。

2. 中国古代口供制度

打板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得口供的刑讯,二是处罚。

刑讯是打到有口供为止,但法律规定不能把疑犯打死;处罚是按照犯罪的程度定打板子的数量的,一般会打得皮开肉绽。

法律又规定了打板子的上限,叫做满杖,一般是一百杖。

3. 古代口吻

中国古代称谓大全(一)直接用敬称常用的有:“汝、尔、子、而、公、君”等。(二)用名词做尊称的有:“先生、吾子”;用对方所在的处所或手下的人来代表对方,有“足下、陛下、阁下、执事、左右”等;用官职身份尊称对方的,如“大王、大夫、将军、公子”等。(三)用形容词来称呼的有: 尊府、尊兄、尊驾、尊夫人;贤弟、贤妻;仁兄、仁弟;贵体、贵姓、贵庚;高朋、高亲、高邻、高见;大礼、大作、大驾。

二、谦称:谦称是谦虚的自称,分两种:一是:“我”,分四类::一类是用自己的姓或名表示谦下用姓、用名。二类是用“臣、仆、某、小人”自称,表示歉下。三类是妇女往往用“妾、婢、奴、奴婢”等表示歉下。四类是君主常用“寡人、不毂、孤”表示谦下。二是称呼与自己有关的人物,分三种:一是用形容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常见的有: 愚兄、愚弟、愚见、愚意;敝国、敝邑;贱体、贱躯、贱息(在皇帝面前称自己的儿子)、贱内;小女、小儿、小号。微臣;卑职。二 是用动词来修饰表示谦下,常见的有: 窃思、窃念、窃闻;伏惟(趴在地上想,在下对上或晚辈对长辈陈述想法时用)、伏闻。三 是用名词示谦下。在别人面前谦称自己的兄长用“家”,“家父、家君、家尊、家严”都可用于称自己的父亲;“家母、家慈”称自己的母亲;“家兄”是称自己的哥哥。在别人面前称呼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亲属用“舍”,“舍弟”就是自己的弟弟,“舍侄”就是自己的侄辈。“家”、“舍”都可译成“我的”。

三、其它称谓

自称是在别人面前称呼自己。帝王自称“寡人”,老人自称“老朽”,年幼者在年长者面前自称“小弟”,和尚自称“贫道、贫僧”,一般人自称“鄙人”。谦称都属于自称。他称是称呼别人。如称陪伴新娘的女子为“伴娘”,称贵族妇女为“仕女”,“夫人”在古代称诸侯的妻子,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称年老男子为“老丈”,称年轻男子为“郎君”。尊称都属于他称。鄙称是用轻蔑的口吻称呼别人,如“竖子、小子、女流。”专称是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称砍柴的为“樵夫”,称船夫为“舟子”,称国家的杰出人物为“国士”。代称是借用别的称谓代替本来的称谓.如用“巾帼”代称女子,用“梨园”代称戏班,用“俳优”代称滑稽演员。代称属于修辞上的借代手法。惯称是用约定俗成的习惯称谓称呼某人。如“老庄”是指老子(李耳)和庄子(庄周)及其学说,“郊寒岛瘦”是指孟郊和贾岛。

不同年龄人的称谓: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

4. 口供在古今司法地位的比较

不等于,受案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而口供是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5. 中国古代口供制度的特征

一、古代司法的特点

(一)君主享有最高司法权

皇帝是古代最高的权力享有者,其身份的合法性不言自明。在人人认可其至高无上地位的情况下,皇帝自然是普天之下的最高主宰,他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他是最高的思想权威、政治权威。最终的司法裁判权是其身份地位的重要体现,一方面,利于实现君主对国家的控制,另一方面,也利于实现司法的相对统一。

(二)司法与行政的界限模糊

司法活动需要专门的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去参与,这也是司法职业化、专门化的需要。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司法机关与并有相关的司法人员,如秦朝的“廷尉”。可以说,专门机关和专职人员应该是司法功能完善的重要体现,但从中国古代的实际情况来看却不是这样的,司法与行政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尤其是在地方上。

(三)重实体、轻程序与轻证据、重口供

有人认为中国古代的司法模式就是韦伯所总结的“卡迪司法”,即所谓的实质非理性。不可否认古代司法有一定的程序,但相较而言,对实体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对程序的追求,所谓程序不过是实现实体的公正的手段而已。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基本否了程序自身所体现的价值,“纯粹程序正义”的观念更是无法想象。这种司法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即务实主义精神。

(四)刑事与民事的有限分离

先秦时代,司法中有“狱”、“讼”,“狱”主要关乎刑事审判,而“讼”主要关乎民事审判,体现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初步分离。但是,从司法制度的整体来讲,民事与刑事的分离并不十分明显。比如,审判的具体机构是同一的,审判人员也是同一的,审判方式、甚至处罚方式也有的部分一致性。今天,我们有公、私法的观念,其适用法律的条件,司法审判的方式,证据规则的适用,责任承担的方式等等都有很大的区别,而古代社会的这种区分是不明显的。比如,在古代,欠债不还是可能挨板子的,这样的惩罚显然是刑事的。

(五)司法官依法断罪及其责任

中国古代重视结果公正的思想,也部分放宽了司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了实质的公正,可以能动司法,以协调好天理、国法与人情的关系。但是,就绝大多数的案件来讲,是不需要过多的自由裁量的,法律基本上有明确的规定,此种情形之下,依法断罪就成为司法官的基本职责。为了实现司法权的统一和皇权的至上性,必然要限制司法官吏的权限,普通的司法官吏只能援法断罪。枉法徇私、枉法循情的种种违法行为必然是法律所不容的,“无疵之过”、“出入人罪”就是最好法官责任的最好制度体现。

(六)儒家思想深刻影响司法观

司法观念只是社会整体法律观的部分体现。中国正统法律思想深受儒家伦理观影响,处处体现着伦理观念的影子。儒家思想发端于孔子,以“仁”为核心,以伦理等级观念为基础,形成自己的独特思想系统,这些思想武装了人们的头脑,更影响者人们的生活实践,司法理念与实践也概莫能外。

6. 中国古代口技

口技:是民间的表演技艺,是杂技的一种。古代的口技实际上只是一种仿声艺术。表演者用人体发声器官来模拟和表现人们在现实生活和自然界中发出的各种声音,同时配以表情动作进行表演的一种技巧和技艺。口技是民间的表演技艺,是“百技”的一种。古代的口技实际上只是一种仿声艺术。

【口技】 林嗣环   

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众宾团坐。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堂寂然,无敢哗者。   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伸,其夫呓语。既而儿醒,大啼。夫亦醒。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又一大儿醒,絮絮不止。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满坐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   

未几,夫齁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两儿齐哭。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译文】

  京城里有个擅长表演口技的人。正赶上(有人)大宴宾客,在客厅的东北角,设置(安放)了八尺屏风,口技人坐在屏风里面,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而已。所有宾客相聚而坐。一会儿,只听到屏风里醒木一拍,全场静悄悄的,没有敢喧哗的人。   远远地听到幽深的巷子里有狗叫声,(接着)便(听见)有个妇女被惊醒,打呵欠,伸懒腰,她的丈夫说着梦话。不久,小孩子醒了,大声啼哭。丈夫也醒了,妇人拍着小孩子给他喂奶,小孩子含着乳头在啼哭,妇女嘴里轻声哼唱哄小孩入睡。另一个大孩子醒了,连续不断地说个不停。在这个时候,妇女用手拍着小孩子的声音,嘴里哼唱哄小孩子的声音,小孩子含着乳头的啼哭的声音,大孩子刚醒来的声音,丈夫呵斥大孩子的声音,同一时候一齐发出来,各种声音都摹仿得极像。全场的宾客没有一个不伸着脖子(听),偏着头(看),微微含笑,默默赞叹,认为(这口技艺人的表演)真是妙极了。   不多久,丈夫打鼾的声音响起来了,妇女拍孩子的声音渐渐停止了。隐隐约约听到有老鼠活动的声音,盆子、器皿倾斜翻倒的声音,妇女在睡梦中咳嗽的声音。宾客们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些,渐渐地把身子坐端正了。   忽然有一个人大声呼叫:“失火啦”,丈夫起来大叫,妇人也起来大叫。两个小孩子一起哭起来。一会儿,成百上千的人大喊,成百上千个孩子大哭,成百上千条狗狂叫。其中夹杂着劈里啪啦的房屋倒塌声,火烧爆裂声,呼呼风声,成百上千种声音一起响起来;还夹杂着成百上千的求救声,(众人)拉倒(燃烧着的)房屋时一齐用力的呼喊声,抢夺东西的声音,泼水的声音。凡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有的(声音),没有一种没有。即使一个人有一百只手,每只手有一百个指头,也不能指明其中的(任何)一种(声音);即使这里所有人有一百张嘴,一张嘴里有一百个舌头,也不能说出其中的(任何)一个地方来。在这种情况下,宾客们没有一个不变了脸色离开座位,捋起袖子、露出手臂,两条大腿哆嗦发抖,差点儿想要抢先逃跑了。   忽然醒木一拍,所有声响全部消失了。撤去屏风一看里面,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罢了。

7. 中国古代的口试包括

古人平时说话也同今天人一样,用白话。各地域有各地域的方言,不同地域的人用方言是很难勾通的,情况与今天差不多,就象今天山东人去上海听不懂上海话,去南方听不懂闽南话一样。《孟子》上有的故事,说战国时候,有个楚国人觉得齐国话很好听,就请了一个齐国人来楚国教孩子学齐国话,结果他的孩子三年沒学会齐国话。这说明自古以来中国各地域的白话差别是很大的,所以用文言文来解决各地域无法用白话交流的问题。

8. 中国古代口供制度的优缺点

明兰给林噙霜口供,是指在小说《红楼梦》中的情节。

 根据小说故事情节和历史文化背景,我想分享以下答题公式进行答题公式1:++ 1.知否明兰给林噙霜口供是指明兰为了保全自己的人生安全和寻求她在家中的地位,假扮成林噙霜来做偏门生意并给主子(贾母)口供。

2.原因:这个情节是在《红楼梦》第十六回的辩证法之夜之中,这个情节展现了古代妇女的非常生存境遇和两性关系的依附状况,同时,作者曹雪芹从这个侧面来揭示封建礼教下对妇女的残酷和束缚,以及女性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面对的压力和风险。

3.在当今社会,尽管社会进步,但性别歧视和家庭问题依然存在,引起社会广泛的共鸣和探讨。

因此,通过这个情节,我们可以回顾和反思历史文化,了解当时女性的生存状态,提高对妇女权益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9. 古代记录口供的人

在古代,讼师是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为职业的人,有点像现在的律师。他们在诉讼中有时能独当一面,常常起到以一词一句而定乾坤的作用,当然这与当时的诉讼程序不完备,重口供而轻调查,缺乏庭辩程序有很大关系。

讼师的刀笔之功,不仅在文辞之犀利,更是在于其对于事理的剖析有过人之处。

10. 中国古代口供制度的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

古代破案的小故事一 一个姑娘在河里洗衣服,她把一对金戒指放在岸边的石头上。来了一个无赖趁姑娘不注意把戒指偷走,被姑娘发现了,无赖不愿意归还。 于是,两人拉拉扯扯来到了县衙。

县令查问无赖,无赖说:“这是我死去的母亲留给我的。”

县令说:“此案没有旁证,干脆你们一人拿走一只戒指算了。”

无赖马上表示同意,姑娘死活不愿意。

县令说:“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戒指就是这位姑娘的。因为那本来就是她的东西,所以她不愿意无缘无故地送给别人。而无赖不花任何代价就得到一只金戒指,他自然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县令通过姑娘和无赖各自的态度,按照常理推断出了金戒指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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