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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

发布时间:2023-07-29 18:16:06编辑:小编归类:历史论文

一、论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

企业利润越多,缴的所得税也越多…

二、求论文的参考文献

一、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1.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

我国允许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中选择,笔者认为,应该尽量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理由如下:①纳税影响会计法综合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即当期的所得税支出与当期实现的收益相配比,属于当期的所得税支出应从当期损益中扣除,而不反映在以后各期;不属于当期的所得税支出,则不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②纳税影响会计法能使税后利润得以正确反映。从某种意义上说,将税金的一部分递延到以后年度,相当于企业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极为有利的。③将来国家只颁布税法,对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许多具体规定则放权给企业,税法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将逐步扩大,从而会出现更多的时间性差异。所以,从发展的眼光看,企业应逐步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④在税率一致的条件下,两种方法在一定会计期内的纳税总额相等,只是各个年度上交的金额不同而已。所得税税率不是一成不变的,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2.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递延法与债务法。

我国所得税会计应采用债务法,理由如下:①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将来应付税款的负债或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与递延法相比,债务法更强调资产负债表数字的真实性,既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又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纳税影响。②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债务法比递延法更符合配比原则,并能保证国家与企业利益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均不受较大的影响。③债务法根据当前的税率或将要实行的税率调整递延税款的账户余额,使其反映的纳税影响与当期和将来的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更为相关,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更为有用。④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所得税税率基本上是比较稳定的,递延法和债务法对时间性差异的计算基本一致,但从长远的角度看,在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以债务法为宜。

三、所得税会计研究

所得税会计研究

目前,随着国家相关财务与会计和

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我国“会税

分家”的轮廓已经清晰,所得税会计不仅

仅是理论问题,它的实际应用问题也已

摆在人们面前,关注所得税会计的研究

显得十分必要。

一、基本概念(术语)及所得税会

计的属性界定

(一)基本概念:所得税会计作为一

门独立的会计学科必然涉及一些专门术

语。收益概念在所得税会计研究中是非

常重要的,因为由此派生出的会计收益

与应税收益概念是所得税研究的出发点。

同时又据此衍生出所得税会计的归属性

概念: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1、会

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会计收益,也称账面

收益、报告收益,是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

规定,通过财务会计准则,尽可能精确地

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利于实现财务

会计对外报告的目标。应税收益,也称计

税利润、纳税所得,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

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认的收益,也是

企业申报纳税和政府税收机关核定应税

额的依据。应税收益的确认受税法约束,

并因政府修订税法而变化。2、所得税费

用与应纳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根据权

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与当期收入相配

比的所得税金额。它是根据财务会计准

则计算的,企业当期所创造的收益所应

负担的所得税费用。应纳所得税是根据

税法规定,按照适用税率和规定的税基

(计算的企业当期对政府的纳税责任)。

(二)计税差异:会计制度和税法两

者的目标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

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

致按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和按税

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之间产生差异。通

常将这种差异称为“计税差异”。美国“财

务会计准则公告”中引入全新概念——

暂时性差异,它包括时间性差异和由于

计量方式不同而产生的差异。1、永久性

差异:我国强调的是“计算口径”,侧重

核算。因此,由于企业一定期间的税前会

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计算的口径不同

所产生的差异称为“永久性差异”。2、暂

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的跨期摊配是所

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因此必须对暂时

性差异加以界定。第一类,时间性差异,

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

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

润与应税所得额的差异。(1)先在财务报

表上确认,后列入应税收益的收入或利

得。(2)先列入应税收益,后在报表上确

认的收入或利得。(3)先在报表上确认,

后列入应税收益的费用或损失。(4)先列

入应税收益,后在报表上确认的费用或

损失。第二类,确认计量方式不同造成的

差异。(1)因税收减免造成可折旧资产税

基减少。(2)用递延法进行会计处理的投

资减免税。(3)当报告货币就是功能货币

时国外业务的影响。(4)通涨指数导致资

产税基增加。(5)按购买法核算的企业合

并。

(三)属性界定;所得税的本质(性

质)。各国的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对所

得税的性质有“收益分配观”和“费用观”

两种不同的观点。“收益分配观”认为,向

政府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与股东分配的股

利一样,具有分配企业收益的性质,只不

过分配的对象是国家而已。它是财政观

上的所得税。“费用观”则认为,在会计

报表中,公司所得税可视为企业为获得

收益而发生的一种支出,是费用性质的

项目,它是会计观上的所得税。这两种观

点是对所得税从不同的视角得出的结论,

那么,在我国所得税究竟是费用还是收

益的分配呢?其划分的关键取决于报表

的向导。如果一个国家的报表导向主要

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服务,则所得税就应

视为费用;如果是为企业管理当局服务,

所得税必然被看作收益的分配。2、所得

税会计的属性。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

何处理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

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

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与方法。

二、关于我国所得税会计框架的设

构建我国所得税会计框架主要针对

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构建原则问题,是从

所得税会计系统的“外部”来考虑的,即

我国当前未来的所得税会计系统的建立

怎样与其所处环境融为一体;第二个是

其框架结构应包含哪些内容,是从所得

税会计系统的“内部”构造来考虑的。

(一)构建原则。立足当前,面向未

来。这是从时间角度考虑的。相比而言所

得税会计比财务会计更具“时效性”。因

为所得税会计更多的受税法及相关法规、

条例的约束。构建我国的所得税会框架

应把握一个“度”的问题:过于重视现实

操作性,可能存在很快过时的风险,而太

超前几乎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又显得华

而不实。因此,从时效性考虑,应尽可能

面向未来,同时又留有余地。2、扎根本

国,放眼世界。构建我国的所得税会计,

要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

博采众长。从国内情况看,企业的类型很

多,因此在构建所得税会计时,要尽可能

适应各种类型的企业。

(二)我国所得税会计框架的设想:

1、我国所得税会计的理论框架。所得税

会计的理论框架是由目标、假设、概念、

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等组成,它们之间

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1)所得税会计的

目标: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信息系统

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系统内各

系统之间的目标是一致的,这样作为子

系统的所得税会计目标自然与母系统的

财务会计目标相一致。这就决定了所得

税会计必须围绕财务会计的总目标服务,

真实反映会计利润和纳税所得之间的差

异。(2)所得税会计师的基本假设:所得

税会计是财务会计中专门处理会计收益

和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程序。这决【参考文献】

1、何亮、康德彬.所得税会计理论结

构初探[M].会计文苑,2008(4)

2、所得税会计应用的问题[J].会计信

息,2007(8)

3、葛家澍.中级财务会计学[M].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

4、王延明.所得税会计与税收筹划

[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2)

定了它的基本假设主要是以下四项:A、

会计主体假设:会计主体,又称为会计实

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

定单位或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

间范围。B、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是

指在可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

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

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有了这种假设,一

些公认的所得税会计实务处理方法才能

被广泛采用,如处理时间性差异的纳税

影响法。同时企业有关所得税记录和纳

税申报才能真实可靠。C、会计分期假设:

国家税务部门需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

状况,需要企业定期提供决策和征税依

据的财务信息,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所

以企业必须将连绵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

为若干个相等期间来计算损益,及时缴

纳税金。同时这种假设也为跨期摊配程

序提供了理论依据。D、货币时间假设:

在货币时间价值的前提下,时间性差异

导致使用货币的利益并不限于一个年度,

真正利益在于当该项目是循环发生时,

实际上获得的利益将远远超过在短期内

使用资金的利益。因此,在所得税会计

中,应以货币时间价值代替货币计量假

设。(3)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念。开篇第

一部分已述及,在此不再赘述。(4)所得

税会计的基本原则。A、除非获得批准,纳

税人必须一贯地采取某些会计处理方法;

B、纳税人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必须清晰

地反映纳税人的所得;C、对于已在财务

报表中确认的全部事项的当期或递延税

款,应确认为当期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

资产;D、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计量某一

事项的当期或递延所纳税款,以确认为

当期或未不年份应付或可退还的所得税

金额;E、为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资产,不须预计未来年份赚取的收益

或发生的费用的应纳税款,或已颁布税

法或税率变更的未来执行情况。(5)所得

税会计模式。从不同角度对所得税本质

的理解,派生出两种不同的所得税会计

处理程序,即“分配观”下的“应付税款

法”和“费用观”下的“纳税影响法”。两

种模式的关键差别在于对“时间性差异”

的会计处理上。应付税款模式的理论基

础是“分配说”在实践中,会计制度严格

遵从税法要求,目标一致,故不存在时间

性差异的特点是简便易行,过去我国一

直沿用。纳税影响模式基于“费用说”,适

用于权责发生制会计。这种模式承认会

计目标和税法目标有所不同,时间性差异

应予以确认,因而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数

据有可能不一致,这一模式涉及复杂计算

过程,且方法颇多,存有争议,但仍被世

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运用,可以说是所得税

会计方面的“国际惯例”。2、所得税会计

结构。所得税会计的结构是由现行的税制

结构决定的,并随着税制结构的变动而变

动。它与税制结构的不同之处在于税制结

构是从国民经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的,而

所得税会计结构则是从企业角度出发,根

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来决定的。

三、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

(一)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

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

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

税费用的方法,处理分录为: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方法虽

然简便,但违背了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

—权责发生制,以致逐渐被淘汰。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

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

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

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

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处理分

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

所得税,借或贷:递延税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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